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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位置: 會員別館此致"過客-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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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過客-012"
發言人:電腦過客 2003/04/16-02:40:44

過客先生(小姐)您好,想到要打一篇字就有點手軟,ccc...打字我是不在行的啦~
首先ㄋ,(心也開始軟了)您寫了些具攻擊性的言論給"真壺"網站,也許您認為只
是留言而已,沒啥關係,也許您也認為網路是一種大眾工具,隨便發言可以不用
負些責任,其實不然,記得數月前,電視news上才報導過,某大學生因不滿某商
店,在BBS站上惡意毀謗,結果被起訴,也許您沒看過,所以在此跟您說明一下,
或許您認為只是send message 應該無法找到您的位置,我順便上個課好了,
免費的喔,真壺的留言版是由某公司的"回應系統"自行發送資料,所以資料同時
也記錄時間及出處(IP Address),透ISP業者,可以查出某IP在某時段是由某使
用者在使用,即使您使用的是撥接式的浮動IP都可追出,也許您會想到網咖,網
咖是使用一個網段,更好查,所以,希望您的發言能謹慎些,通常進入"追查程序"
的時候,就要對簿公堂了,小弟不經意的查了一下,您留下的Yahoo帳號也是假
的,寫到這裡就有點傷腦筋了,真不知道要不要繼續玩下去,記得前面余先生有
留言說要用IP來追查一些惡意攻擊之人,某網也跟著有人說明此事,結果您現
在就來搞事,A~您不覺得很累嗎?我打字很累ㄝ,去查查一下網路的使用規則
吧!不當言論及惡意攻擊是觸法的喔,本來還以為您是要來考驗我的能耐,小弟
不才,當電腦"過客"也超過20年了,玩壺?沒您久,玩電腦,肯定比您多很多,本來
還想打些東東,我知道您經常上來逛逛,寫封信過來"化干戈為玉帛"如何?
喉嚨有點痛(可能感冒了)我要休息了

回覆1:此致"過客-012"
發言人:0483 2003/04/16-20:21:02

網路禮節
我就是483啦,很久就想寫這篇了,因為我這個人很懶,打字又很慢,所以.........
在很久以前(long time ago),台灣剛有網路(internet)時(非BBS),我們一群不認
識的人,在網路上留言、交流(多半都是不正經的東西),有時候會不小心"擦槍
走火"引發口角,往往都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搞得大家不歡而散,後來有些網
友就很聰明的加上一些問候語,如"安好"、"安安"之類的話,一來請安,二來表達
善意,大家從我過去的留言都可看見,李姊姊還直說我好有禮貌,嘴很甜,其實我
最老實不過了,在網路世界裡,有很多情況並不是可以用文字來表達,因為看不
到對方,往往就容易會錯意,曾在某網站,看到兩個大家熟識的網友對罵,罵了一
整天後,大家也勸不來,後來一位就先退一小步,另一位也退一步,結果兩人一直
向對方道歉,我們大家都認為兩人真是好涵養
網路上的是非
很多人都會看到網路上常有一些不當的留言或圖片,或許會質疑,不會抓嗎?
一般網管實在也懶得管了,只要不會為害他人,也就放著不管,或刪其言論,如果
有商業因素時,就要小心了,案例一,二年前在某股市留言版上,某網友因股市狂
跌,就罵起陳XX呂XX,又編個故事亂亂說,我們都知道他只是亂開玩笑,結果依
違反證交法起訴,言論自由是有範圍的,不是任意攻擊他人也無所謂的,尤其網
路是大眾媒體,更是符合"公開場合",如果在網路上攻擊他人,都是會吃官司的,
網友不可不慎

回覆2:此致"過客-012"
發言人:伴水 2003/04/17-02:30:56

看起來好像又有無聊的人在騷擾真壺,這種人應該要有像電腦過客老哥這種高手立刻把他給揪出來。

回覆3:此致"過客-012"
發言人:Computer Passer 2003/04/17-17:46:52

葡萄好酸,不要買!

回覆4:此致"過客-012"
發言人:昭然 2003/04/18-09:13:13

记得在不久前在上海有朱可心先生的弟子举办的纪念朱先生紫砂艺术100年的活动,国家级大师汪寅仙女士在提及余先生时说:余先生是朋友。那如果余先生卖的壶是假壶,是加化工原料的,汪女士还会认这给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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